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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显示屏被盗案成功打掉一犯罪团伙

2012-6-2   浏览:1998

  2012年4月份以来,曹妃甸连续发生10余起挖掘机电脑显示屏被盗案,经民警现场勘察,被盗挖掘机上的车门无撬拆痕迹,且车锁完好无损,初步认定为内部人员作案,并在挖掘机上当场提取了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留下的指纹。随后,曹妃甸公安分局成立了侦破专案组,全力展开侦破。专案组秘密布控,对案发地域昼夜蹲守,对受害单位缜密摸排,对案件高发区域调查走访,经过大量艰苦细致地侦查,专案组获取了在曹妃甸弘毅码头务工的杨志勇(男,27岁,唐山市滦南县人)和在曹妃甸北站物流公司上班的李春雨(男,25岁,唐山市滦南县人)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为防止嫌疑人外逃,增加社会的危害性,专案组抓站战机,果断收网,5月3日晚7时,刑警大队大队长杨子峰、西港派出所所长韩智率领参战民警分成两个抓捕小组同步进行,将犯罪嫌疑人李春雨、杨志勇在曹妃甸北站、弘毅码头一一抓获。

  专案组民警通过指纹信息比对证实被盗挖掘机上作案时留下的指纹与杨志勇、李春雨的指纹完全符合,在铁的证据和大量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杨志勇、李春雨分别供述了4月份以来在曹妃甸六加盗窃山西宝特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挖掘机显示屏12块的犯罪事实。经审查明,有着多年挖掘机驾龄的杨志勇,对于挖掘机电脑显示屏的作用非常了解,深知这种部件价格昂贵,决定铤而走险,梦想一夜暴富,与臭味相投的同乡李春雨一拍即合,经密谋后伙同李春雨用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挖掘机的车钥匙等作案工具先后盗窃了12台挖掘机上的电脑显示屏,后用塑料袋包好放到行李箱内,因暂时未找到销赃渠道,就把行李箱及赃物藏在了李春雨家中,为不引人注意两人又分别到各自单位上班,并伺机作案的犯罪经过。

  专案组在安排警力追赃的同时,又认真梳理案情,根据犯罪嫌疑人杨志勇以前曾开过挖掘机,而且偷配钥匙的实际情况。判定其可能有隐案在身,隧组织民警加大审讯力度,紧盯不放,深挖余罪,最终迫使犯罪嫌疑人杨志勇、李春雨又交代了今年以来在曹妃甸六加弘毅码头停车场等地盗窃挖掘机上电脑显示屏10块,并把这10块显示屏与盗窃山西宝特物流有限公司等单位的12块显示屏运回家藏匿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志勇、李春雨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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